109年度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暑期實習

109年度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暑期實習 109年度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暑期實習

 

•計畫內容

本年度之「新竹縣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系列活動包含「青年進館實習」及「創意徵件行動」兩大主軸,鼓勵青年學子深入了解新竹縣之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並於未來持續成為參與地方文化事務的助力。

•實習申請對象

國內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未來對參與地方文化發展、藝術、社區工作有興趣者,科系不限,歡迎曾修習博物館學、藝術管理、教育、休閒觀光、空間設計、建築、文化資產、文化創意、多媒體等課程者。同時亦歡迎有意於新竹縣地區進行地方文化研究計畫之碩博士生提出申請。

•申請檢附資料

(一) 實習申請表(詳如附件)。

(二)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各 1 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三) 一吋半身照片 1 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四) 學校老師推薦信(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

•申請方式

(一) 將上述申請資料於 109 年 5 月 25 日前郵寄完成(以郵戳為憑,缺件、資料不全或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二) 收件地址:(30295)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 146 號新竹縣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青年博物學家養成計畫(聯絡人:0922-306389 莊小姐)

(三) 活動洽詢: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03-5510201 分機 210 簡小姐。

(四) 學校老師推薦信(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

•時程規劃

(一)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5 月 25 日

(二) 申請收件截止:109 年 5 月 25 日

(三) 公布錄取名單:108 年 6 月 15 日

(四) 各館實習:於 109 年 7 月至 8 月間(詳細時間由各館訂定)

(五) 繳交實習報告與考評資料:9 月底(實習期滿一個月內)

•實習時數

(一)時數計算:

1.暑期實習至少需完成 160 小時。

2.以學期計算方式:每月不得少於 32 小時,總時數至少需完成 160 小時。

3.實習不得分段,一次實習完畢為限。

(二)實習學生不得遲到早退,並按時簽到退,如需請假應填具假單交予指導員,受理單位辦理請假完成,始得請假,請假時數不得列入實習時數計算。

(三)實習時間應依實習單位規定,如因業務需要,應配合週末或假日輪值。

•其他

(一)實習成果-詳如附件

(二)實習管理-詳如附件

暑期實習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