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學生實務學習與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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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補助規則

一、申請概要:

項目 在校生證照 畢業生證照
(經費將用罄,故於112.9.23 下午2點截止收件,原則為補助至經費用罄)
申請原則 發照日起5個月內申請
(逾期/非列表內,不予補助)
畢業後2年內考取及申請
(僅限需大學或碩士畢業資格之證照、考試)
申請步驟 至「學生資訊系統,選擇【各項申請】中之「證照獎/補助申請,並填寫申請及上傳審查文件 證照獎勵申請表(畢業生適用)及檢附相關資料,親送或郵寄至各系所用印後,再由各系所送至實習組
檢附資料
  1. 成績單/證書/錄取通知單
  2. 繳費證明文件(如簡章、准考證、成績單等附繳費說明皆可證明)。
  3. 存摺帳戶影本(若學生資訊系統中「銀行帳戶資料」無建檔,請事先至系統建檔或另外繳交。)
請詳閱申請表紙本。
叮嚀
  1. 建議請多以電腦操作。
  2. 證明文件可用利掃瞄機、相機、手機等方式翻拍,且須清楚可辨識。
  3. 檔案需小於4MB (若無法上傳,請壓縮檔案)。
  4. 若需繳交或更新銀行帳戶資料,請至總務處出納組。
  1. 補助金匯入依您在學時留的帳戶為主。
  2. 報考時,畢業學校需填寫亞洲大學並提出證明,始得申請該獎勵金。

備註: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帳戶,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二、 112學年度證照補助原則如下:

編號 項目 通過高考、三等 通過普考、四等
1 考選部之國家公務人員考試 10,000 3,000
2 考選部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3,000 1,500
3 國際專業證照 800
4 專業暨進階證照(限申請一張) 400

備註:1.補助範圍如學生資訊系統內可申請之證照,非列表內將不予以補助(清單由各系提出,經「證照獎補助委員會議」審議)。
         
2.各系所列之補助證照需依上述四類擇一分類,每位學生之證照補助第四類別以一張為限

三、注意事項:

  1. 證照申請以批次進行送審核銷,獎助金自申請發放約需二至三個月(視經費狀況調整),煩請自行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帳款查詢。
  2. 111學年度開始取消證照系所限制,即校內可獎勵之證照不分系所學生皆可申請。
  3. 補助相關請參考法規下載
  4. 若同學符合以下之身分請申請技能檢定與證照培訓獎助學金(深耕起飛計劃)
      1.低收入戶學生                     6.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2.中低收入戶                         7.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3.身心障礙學生                     8.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9.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112證照補助項目與分類:

112學年度證照補助項目公告版11209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