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新竹县青年博物学家养成计画暑期实习

109年度新竹县青年博物学家养成计画暑期实习 109年度新竹县青年博物学家养成计画暑期实习

 

•计画内容

本年度之「新竹县青年博物学家养成计画」系列活动包含「青年进馆实习」及「创意征件行动」两大主轴,鼓励青年学子深入了解新竹县之博物馆与地方文化馆,并于未来持续成为参与地方文化事务的助力。

•实习申请对象

国内大专院校以上在学学生。未来对参与地方文化发展、艺术、社区工作有兴趣者,科系不限,欢迎曾修习博物馆学、艺术管理、教育、休閒观光、空间设计、建筑、文化资产、文化创意、多媒体等课程者。同时亦欢迎有意于新竹县地区进行地方文化研究计画之硕博士生提出申请。

•申请检附资料

(一) 实习申请表(详如附件)。

(二) 学生证影本正、反面各 1 张,请黏贴于申请书上。

(三) 一吋半身照片 1 张,请黏贴于申请书上。

(四) 学校老师推荐信(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

•申请方式

(一) 将上述申请资料于 109 年 5 月 25 日前邮寄完成(以邮戳为凭,缺件、资料不全或逾期申请者,恕不受理)。

(二) 收件地址:(30295)新竹县竹北市县政九路 146 号新竹县政府文化局艺文推广科 青年博物学家养成计画(联络人:0922-306389 庄小姐)

(三) 活动洽询:新竹县政府文化局 03-5510201 分机 210 简小姐。

(四) 学校老师推荐信(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

•时程规划

(一) 申请时间: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5 月 25 日

(二) 申请收件截止:109 年 5 月 25 日

(三) 公布录取名单:108 年 6 月 15 日

(四) 各馆实习:于 109 年 7 月至 8 月间(详细时间由各馆订定)

(五) 缴交实习报告与考评资料:9 月底(实习期满一个月内)

•实习时数

(一)时数计算:

1.暑期实习至少需完成 160 小时。

2.以学期计算方式:每月不得少于 32 小时,总时数至少需完成 160 小时。

3.实习不得分段,一次实习完毕为限。

(二)实习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并按时签到退,如需请假应填具假单交予指导员,受理单位办理请假完成,始得请假,请假时数不得列入实习时数计算。

(三)实习时间应依实习单位规定,如因业务需要,应配合周末或假日轮值。

•其他

(一)实习成果-详如附件

(二)实习管理-详如附件

暑期实习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