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暑期實習作業受理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轉知貴校相關系所學生提出實習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本署「大學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辦理。
二、有關旨揭實習作業,係提供國內各大學院校及相關系所學生,瞭解及學習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實際運作,以增進理論與實務相結合。
三、本署訂於每年7月1日至28日辦理大學院校學生暑期實習(如遇假日則順延),為期 4 週,共計 160 小時。
四、受理期間自每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以電子公文發文日或郵戳為憑,期間外恕不受理;本署受理申請後,依學生實習內容與本署可提供實習名額等相關需求進行分配,錄取名單將於當年 5月31日(含)以前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並函復申請學校。
五、相關申請作業請逕自本署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大學院校學生實習作業專區下載(網址:https://gov.tw/3JN)。
六、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自明(116)年度起,本署暑期實習作業逕行公告於上開網址,不再逐年函請各大院校轉知,敬請貴校轉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