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115年暑期实习作业受理期间自115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请转知贵校相关系所学生提出实习申请,请查照。

一、依据本署「大学院校学生实习作业要点」办理。
二、有关旨揭实习作业,系提供国内各大学院校及相关系所学生,了解及学习全民健康保险业务实际运作,以增进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三、本署订于每年7月1日至28日办理大学院校学生暑期实习(如遇假日则顺延),为期 4 周,共计 160 小时。
四、受理期间自每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以电子公文发文日或邮戳为凭,期间外恕不受理;本署受理申请后,依学生实习内容与本署可提供实习名额等相关需求进行分配,录取名单将于当年 5月31日(含)以前公布于本署全球资讯网,并函复申请学校。
五、相关申请作业请迳自本署全球资讯网/重要政策/大学院校学生实习作业专区下载(网址:https://gov.tw/3JN)。
六、为落实节能减碳政策,自明(116)年度起,本署暑期实习作业迳行公告于上开网址,不再逐年函请各大院校转知,敬请贵校转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