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3點、第6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4132A號令修正發布 2026-01-22 顏名儀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終身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6803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附件 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