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局為使各大學院及美國學校高中部學生有參與文化藝術等實務經驗,俾理論與實務融合貫通,特提供學生實習機會,實習期間不支付任何報酬、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
- 為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之安全,請貴校於收受核定實習名單後,務必為錄取學生加保意外傷害險等相關保險。
- 貴校學生如有實習意願,請於本108年3月08日前填妥申請表交由學校統一函送本局,為顧及學生實習品質及辦公空間,本局將依申請狀況及業務實際需求進行篩選,於108年5月3日前另函通知核定實習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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