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114/4/9臺教文(二)字第1142501368號函(如附件一)通知,學校有下列和大陸教育交流情事,須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登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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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學校名義組團赴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不論實體、視訊(線上)等交流形式,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至前揭平臺之「教育交流活動」頁面登錄,並於活動完成後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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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如有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之情事(無論實體或線上),應於公告日前或公告日起3日內至前揭平臺之「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頁面登錄。
- 學生請假參加校內外機關(構)、單位、社團、系學會、民間基金會(或協會)辦理或教師自行招攬校內外學生赴陸交流活動。各院系如有上述和大陸地區教育交流情事,請事先知會國際事務處及事後提供活動概況內容,以利至前揭平臺登報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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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如有上述和大陸地區教育交流情事,敬請事先知會國際事務處及提供所需之內容至信箱 ccae@asia.edu.tw ,以利國際事務處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登錄資訊。
(1)事前活動資訊:詳見附件二第6~9頁。
(2)事後活動概況:詳見附件二第10頁。
(3)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之情事(無論實體或線上):詳見附件二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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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規定有兩岸教育交流情事,須於填報登錄前完成自我檢核,檢核表(如附件二);請各院系於活動前完成檢核表,經一級主管簽章後,提供至國際事務處備查。
教育部將不定時查核,填報情形將列入行政考核紀錄及獎補助款之參據,敬請協助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