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實習場所安全及確保性別友善實習環境,請本校依相關注意事項辦理實習課程。

一、教育部來函通知有鑑於近期發生學生至企業工讀遭遇性平事件,為保障實習生安全與權益,請本校安排學生實習前應確保性別友善之實習環境,落實實習相關機制,並依性平相關法規辦理。

二、請各校配合落實下列注意事項:
(一)確實進行實習機構評估機制:學校實習前應落實實習機構評估機制,包括實習內容專業性、實習權益保障及實習場所安全性,並作成紀錄,另為確保性別友善環境,可利用勞動部建置「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網址: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查詢事業單位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情形,確實檢視實習機構適切性。

(二)辦理實習前講習與訓練:應於實習前安排勞動權益相關課程或講座,包括勞動法規、職場安全、性別平等權益等,提升實習生勞動權益及性別意識,並提供明確及時反映窗口及申訴管道。

(三)定期進行實習輔導訪視:學校應指派實習輔導教師定期訪視實習機構及輔導學生,並作成輔導紀錄。輔導老師應與學生保持暢通聯繫管道,了解學生實習學習情形,如學生反應權益受損或無法適應情形,應積極協助。

(四)建立通報及協助機制:學校知悉實習生實習期間遭遇性平事件應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性別平等教育法」進行通報,並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1第1項規定「實習生所屬學校知悉其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所屬學校應督促實習之單位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應提供實習生必要協助。」;後續處理機制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辦理。

(五)設置完整輔導機制:學生於校外實習期間如遭遇性騷擾等情事,校方應設有完整的輔導機制,且應主動積極介入、協助並輔導實習生,同時務必善盡保護當事人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