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育各項藝術管理及文化行政之人才,並擴大文化事務參與層面及推廣效益,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以義務性質至新北市立博物館、藝文館及圖書館實務實習機會。
- 本局暨所屬機關108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計92名,實習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為期2個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8年3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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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暑期實習生申請規定及程序概述如下:
(一)請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等,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申請。
(二)由實習單位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三)核定名單預訂於108年4月26日以前公告本局網站,並另行通知錄取者。 - 為鼓勵學子參與,108年度將依實習情形辦理考評,達考評標準之學子提供實習激勵津貼新臺幣3,000元。
- 檢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08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實習申請表、招募DM各1份。
- 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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