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112年8月23日勞動關5字第1120144030號書函辦理。
二、依勞動部所訂「勞動教育促進綱領」措施1.2.2「完善產學合作學生實習權益保障」,本部鼓勵學校運用勞動部所提供之勞動權益教育教材及師資名單,於學生實習前辦理勞動教育活動。
三、承上,茲提供勞動部彙整之勞動權益教育教材及師資名單如下,請貴校於學生實習前辦理勞動教育活動,善用相關教學資源,培養學生建立正確勞動觀念:
(一)勞動教育手冊「職場高手秘笈」及「電資人生涯攻略」電子版(網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topic.php?topic=7&item=7)。
(二)勞動教育講師人才庫(網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expertN.php?cgp=t1)。
四、旨揭綱領全文,請逕至全民勞教e網(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topic.ph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