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劳动部112年8月23日劳动关5字第1120144030号书函办理。
二、依劳动部所订「劳动教育促进纲领」措施1.2.2「完善产学合作学生实习权益保障」,本部鼓励学校运用劳动部所提供之劳动权益教育教材及师资名单,于学生实习前办理劳动教育活动。
三、承上,兹提供劳动部汇整之劳动权益教育教材及师资名单如下,请贵校于学生实习前办理劳动教育活动,善用相关教学资源,培养学生建立正确劳动观念:
(一)劳动教育手册「职场高手秘笈」及「电资人生涯攻略」电子版(网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topic.php?topic=7&item=7)。
(二)劳动教育讲师人才库(网址: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expertN.php?cgp=t1)。
四、旨揭纲领全文,请迳至全民劳教e网(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topic.ph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