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學期受理申請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7月18日(二)17:00止,請盡早於期限內完成相關獎助學金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若深耕起飛計畫承辦單位通知當年度經費尚未用完而延長申請截止日時,核銷方式將依照繳件日期依序核銷,直到深耕承辦單位通知經費用鑿,即停止核銷及停止受理申請文件。
※若深耕起飛計畫承辦單位通知當年度經費已提前用鑿,即停止核銷及停止受理申請文件。
※請依當學年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之日期,於當學年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之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此補助與系統獎補助只能擇一申請,請注意。
為鼓勵本校經濟不利學生積極參與相關技能檢定與證照培訓課程,藉以培養第二專長,增加自我專業能力與職場競爭力,促進未來就業與創業的機會,訂定獎助措施如下:
一、實施對象:參與本校所舉辦之技能檢定與證照培訓課程之學生,並具有以下其中身分別:
(一)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三)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四)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五)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二、獎助措施:
(一)全額補助考試報名費用。
(二)課程費用:以課程所需費用核實補助,最高補助上限新台幣20,000元。
(三)獎勵金:取得相關檢定合格證明者並完成課程規定之上課時數,由開辦單位認證參與證明,即可獲獎勵金。
1.完成10小時之課程者(未滿10小時之課程,以10小時計),獲獎勵金新台幣2,000元。
2.完成11至20小時之課程者,獲獎勵金新台幣4,000元。
3.完成21至30小時之課程者,獲獎勵金新台幣6,000元。
4.後續之課程時數,以此類推。
(四)校內相關證照補助方案僅能擇一申請補助。
111-2每月繳件時程:(4/10更)
完成獎助條件內容後,請於當月份之繳件期限內繳件。如未於當月規定之期限繳件,將視實際繳件期間之期程審核。
年月(繳件期間) |
學生繳件期限 |
審核期限 |
複審期限 |
112.01-02 |
112.03.01(三) |
112.03.06(一) |
112.03.10(五) |
112.03 |
112.04.06(四) |
112.04.11(二) |
112.04.14(五) |
112.04 |
112.05.03(三) |
112.05.08(一) |
112.05.12(五) |
112.05 |
112.06.05(一) |
112.06.09(五) |
112.06.14(三) |
112.06 |
112.07.06(四) |
112.07.11(二) |
112.07.17(一) |
112.07 |
112.07.18(二) | 112.07.21(五) | 112.07.26(三) |
申請補助注意事項:
- 請以正楷書寫,所書寫處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 請依當學年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年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 學生如申請相關獎助學金時檢附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證明,應於開立證明時告知廠商輸入學校抬頭與學校統編(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檔案下載】與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參照亞大深耕計畫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