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学期受理申请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7月13日(四)17:00止,请尽早于期限内完成相关奖助学金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若深耕起飞计画承办单位通知当年度经费尚未用完而延长申请截止日时,核销方式将依照缴件日期依序核销,直到深耕承办单位通知经费用凿,即停止核销及停止受理申请文件。
※若深耕起飞计画承办单位通知当年度经费已提前用凿,即停止核销及停止受理申请文件。
※请依当学年期产生之发票、收据、证书、成绩、成果、竞赛、课程或活动等之日期,于当学年期公告之申请期限前缴交相关奖助学金之申请资料,逾期恕不受理。
※此补助与系统奖补助只能择一申请,请注意。
为鼓励本校经济不利学生积极参与相关技能检定与证照培训课程,借以培养第二专长,增加自我专业能力与职场竞争力,促进未来就业与创业的机会,订定奖助措施如下:
一、实施对象:参与本校所举办之技能检定与证照培训课程之学生,并具有以下其中身分别:
(一)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二)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三)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四)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五)怀孕学生、扶养未满3岁子女之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二、奖助措施:
(一)全额补助考试报名费用。
(二)课程费用:以课程所需费用核实补助,最高补助上限新台币20,000元。
(三)奖励金:取得相关检定合格证明者并完成课程规定之上课时数,由开办单位认证参与证明,即可获奖励金。
1.完成10小时之课程者(未满10小时之课程,以10小时计),获奖励金新台币2,000元。
2.完成11至20小时之课程者,获奖励金新台币4,000元。
3.完成21至30小时之课程者,获奖励金新台币6,000元。
4.后续之课程时数,以此类推。
(四)校内相关证照补助方案仅能择一申请补助。
111-2每月缴件时程:
完成奖助条件内容后,请于当月份之缴件期限内缴件。如未于当月规定之期限缴件,将视实际缴件期间之期程审核。
年月(缴件期间) |
学生缴件期限 |
审核期限 |
复审期限 |
112.01-02 |
112.03.01(三) |
112.03.06(一) |
112.03.10(五) |
112.03 |
112.04.06(四) |
112.04.11(二) |
112.04.14(五) |
112.04 |
112.05.03(三) |
112.05.08(一) |
112.05.12(五) |
112.05 |
112.06.05(一) |
112.06.09(五) |
112.06.14(三) |
112.06 |
112.07.13(四) |
112.07.19(三) |
112.07.31(一) |
申请补助注意事项:
- 请以正楷书写,所书写处如有涂改,请务必于涂改处签名或盖章。
- 请依当学年期产生之发票、收据、证书、成绩、成果、竞赛、课程或活动等,于当学年期公告之申请期限前缴交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资料,逾期恕不受理。
- 学生如申请相关奖助学金时检附收银机统一发票、电子发票证明联、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证明,应于开立证明时告知厂商输入学校抬头与学校统编(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复申请,亦不得重复请领相同补助经费来源,仅能择一申请补助,如查核不符申请规定或其他伪造等情事,应缴回已核发之奖助学金。
- 请确认校内已有帐户资料,以利汇款作业;学生校内帐户资料若非国泰世华银行,汇款时将以银行公告之规定扣除手续费,敬请留意。
- 奖助学金审核交请业管单位审酌相关条件与奖助经费预算后决定之,获奖励之名册交由学生事务处汇办。各项奖助学金补助以当年度经费用罄为限,主办单位保有审核、取消、变更之权利。
- 学生当学期之身分别认定经由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提供相关名册查验。
【档案下载】与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参照亚大深耕计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