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式:請至「學生資訊系統」,選擇【各項申請】中之「證照獎/補助申請」,並填寫申請表及上傳審查文件,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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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績單或證書或錄取通知單影本(請視考試類型,擇一證明即可)。
- 繳費證明文件(如簡章、證書、准考證、成績單等附有說明皆可證明)。
- 存摺帳戶影本(若學生資訊系統中「銀行帳戶資料」無建檔,才需另外繳交。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帳戶,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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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明文件可用利掃瞄機、數位相機、手機等方式進行翻拍上傳 (附件須清楚可辨識)。
- 上傳附件檔案大小請小於2MB (若無法上傳,請將檔案進行壓縮)。
- 若需繳交或更新銀行帳戶資料,請至總務處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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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10學年度證照補助原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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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舉辦之國家公務人員考試:
通過高等考試或三等特種考試,獎助金額10,000元;通過普通考試或四等特種考試,獎助金額3,000元。 -
考選部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通過高等考試或三等特種考試,獎助金額3,000元;通過普通考試或四等特種考試,獎助金額1,500元。 -
各學系國際專業證照:
獎補助金額費用800元。 -
各學系專業暨進階證照:
獎補助金額費用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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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舉辦之國家公務人員考試:
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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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範圍如學生資訊系統內可申請之證照,非列表內將不予以補助。申請新增項目以學系為單位,本組於每學年度「證照獎補助委員會議」前向各系蒐集新增項目提出即可。
- 各系所列之補助證照需依上述四類擇一分類,每位學生之證照補助於各類別以一張為限。
- 獎補助申請以取得專業證照資格三個月內為原則,逾期或未列在各系 (所)提報之專業技能證照清單,不予補助。
- 畢業生2年內考取證照者如要提出申請,請填寫紙本【證照獎勵申請表(畢業生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郵寄至教務處學生實務學習與輔導組收。
- 證照申請每集結50份再行送審核銷,故獎補助金發放時間約申請後一個月,煩請自行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帳款查詢。
- 審核時間約一個月,煩請自行至總務處出納組網頁帳款查詢。
- 補助相關請參考法規下載。
- 若同學符合以下之身分:
1.低收入戶學生 6.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2.中低收入戶 7.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3.身心障礙學生 8.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9.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請申請技能檢定與證照培訓獎助學金,而非至證照獎/補助申請(兩者只能擇一申請)。
另,以上身分之同學也能申請實習助學金
110證照補助項目與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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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學院![]() |
管理學院![]() |
資電學院![]() |
護理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