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檢送「第19屆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暨第11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實施計畫」

  • 2026-02-24
  • 工讀生
一、競賽日期:
(一)報到、選手熟悉場地:115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三)。
(二)競賽時間:11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四) 。
(三)英雄榜揭榜、頒獎典禮:11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
二、競賽場地:詳見簡章。
三、報名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 15 歲上,領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
(二) 曾獲得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前 3 名之優勝選手,不得再參加同職類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
(三) 國手選拔賽資格:最近 10 年獲得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前 3 名之未曾代表我國參加同職類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者,可報名參加國手 選拔賽,但其競賽成績不列入本屆競賽名次。
(四) 如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未舉辦或未辦理競賽之職類,則不辦理國手 選拔賽;如預為辦理選拔賽,但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未舉辦或未辦 理競賽之職類,則不參加該項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職類。
(五)「電腦操作」職類限制視覺功能障礙者報名,其身心障礙證明所記載的 障礙類別必須為「第 2 類 b210」(或 ICD 診斷 01);「電腦中文輸入」職 類限制智力功能障礙者報名,其身心障礙證明所記載的障礙類別必須為 「第 1 類 b117」(或 ICD 診斷 06)。 
(六) 本競賽以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者始得參賽,報名時無法提供有效期限(至競 賽當日為準)身心障礙證明者,應於 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前完成換補 發證並繳交影印本至承辦單位,競賽當日將查驗身心障礙證明之有效期 限,未符合規定者不得參賽。
(七) 取得國手資格者,應於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當日,仍持有有效期限 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四、報名時間:11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至 5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
五、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