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113年提供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心理及社工實習

一、為擴大心理、諮商輔導及社會工作等矯正專業領域跨界合作,本署提供相關科系之大學院校在學學生至矯正機關
   實習機會,藉由教學相長過程中促進理論與實務之整合,並培養更多有志之士加入矯正行列。
 二、本署矯正機關實習無給職,亦無需支付實習指導費用,惟不提供實習期間之的保險、住宿、交通車、伙食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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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如有疑問,請洽各受理機關實習單位或負責人。


提醒實習皆須需符合亞洲大學實習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