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113年提供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心理及社工實習 2024-01-17 蔡程安 實習相關 一、為擴大心理、諮商輔導及社會工作等矯正專業領域跨界合作,本署提供相關科系之大學院校在學學生至矯正機關 實習機會,藉由教學相長過程中促進理論與實務之整合,並培養更多有志之士加入矯正行列。 二、本署矯正機關實習無給職,亦無需支付實習指導費用,惟不提供實習期間之的保險、住宿、交通車、伙食等事宜 。 三、如有疑問,請洽各受理機關實習單位或負責人。 提醒實習皆須需符合亞洲大學實習辦法規定辦理。 310904400Q0000000_A11040000F_11302000650A0C_ATTCH5.pdf A1130115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