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113年暑期实习作业受理期间为113年3月1日至4月 30日止

一、依本署「大学院校学生实习作业要点」办理。
二、旨揭实习提供国内各大学院校及相关系所学生,了解及学习全民健康保险业务实际运作,以增进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三、本署订于每年71日至28日办理大学院校学生暑期实习(如遇假日则顺延),为期 4 周,共计 160 小时。
四、受理期间为每年 31日至430日止,以电子公文发文日或邮戳为凭,期间外恕不受理;本署受理申请后,依学
   生实习内容与本署可提供实习名额等相关需求进行分配,录取名单将于当年 531日(含)以前公布于本署全球
   资讯网,并函复申请学校。
五、相关申请作业请迳自本署全球资讯网/重要政策/大学院校学生实习作业要点下载(网址:https://www.nhi.gov.tw/ch/cp-1803-41627-3124-1.html)

提醒有意愿申请之各系学生,欲申请此计画仍需符合亚洲大学实习办法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