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因应疫情发展上课及教学注意事项公告 (02/14起)

  • 2022-02-09
依据2022127日教育部函示有关「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新变异株Ormicron威胁,请大专校院确实落实各项校园防疫工作,以维护教职员生健康安全」,以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202228日至228日维持疫情警戒标准为第二级。经本校防疫小组会议决议,公告本校110-2第一阶段实施教学方式的期程及采用实体授课的相关作法及规范。
实施时间 实施方式和规范
第一阶段
02/14(
)

02/27(
)
面授课程采「实体授课」进行教学活动的条件及规范如下:
  1. 实施「实体授课」请落实点名,并采固定座位、固定成员方式进行,并落实实联制,由任课教师留存纪录;如无法采固定座位时,请任课老师拍照留存,以便后续疫调。
  2. 各课程学生如包含尚未返校的外籍生虚拟交换生,则请授课教师利用创课教学平台开启「直播课堂」及录影功能,提供学生远距观课
  3. 授课教师进行授课时,仍应佩戴口罩学生上课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实手部消毒,上课期间禁止饮食。
  4. 教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及定时清消,并上课使用操作设备机具须妥善消毒。
无法符合上述规范要求,调整作法如下:
  1. 如因特殊因素,教师对于肺炎病毒传染性具较高风险疑虑,而须采「线上弹性教学」时,授课教师须填具「申请表」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体育、实习()、实验课程的授课方式如下:
  1. 学校体育课师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2. 师生应随身携带口罩,于课程期间无运动行为或运动结束后,仍需佩戴口罩。
  3. 学生使用之设备器材,应避免共享,如有轮替使用,轮替前应澈底清洁消毒
  4. 室内外运动场馆应落实实联制、全程佩戴口罩、加强环境及器材之消毒清洁工作。
注:采用「线上弹性教学」的授课教师,仍须符合并接受「线上弹性教学品质」的检核规范。
目前因疫情警戒仍未解除,上课期间请所有师生务必配戴口罩上课直到疫情结束为止,并请各授课教师务必落实点名且登录于学生缺旷课系统。
有关实施时间及内容之变更,教务处将依照「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最新公告立即性进行调整,并经本校防疫小组决议后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