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
(一)报到、选手熟悉场地:115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三)。
(二)竞赛时间:11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四) 。
(三)英雄榜揭榜、颁奖典礼:11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
(二)竞赛时间:11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四) 。
(三)英雄榜揭榜、颁奖典礼:11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五)。
二、竞赛场地:详见简章。
三、报名资格:
三、报名资格:
(一) 具中华民国国籍,年满 15 岁上,领有效期限内身心障碍。
(二) 曾获得全国身心障碍者技能竞赛前 3 名之优胜选手,不得再参加同职类 全国身心障碍者技能竞。
(三) 国手选拔赛资格:最近 10 年获得全国身心障碍者技能竞赛前 3 名之未曾代表我国参加同职类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者,可报名参加国手 选拔赛,但其竞赛成绩不列入本届竞赛名次。
(四) 如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未举办或未办理竞赛之职类,则不办理国手 选拔赛;如预为办理选拔赛,但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未举办或未办 理竞赛之职类,则不参加该项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职類。
(五)「电脑操作」职类限制视觉功能障碍者报名,其身心障碍证明所记载的 障碍类别必须为「第 2 类 b210」(或 ICD 诊断 01);「电脑中文输入」职 类限制智力功能障碍者报名,其身心障碍证明所记载的障碍类别必须为 「第 1 类 b117」(或 ICD 诊断 06)。
(六) 本竞赛以具有身心障碍资格者始得参赛,报名时无法提供有效期限(至竞 赛当日为准)身心障碍证明者,应于 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前完成换补 发证并缴交影印本至承办单位,竞赛当日将查验身心障碍证明之有效期 限,未符合规定者不得参赛。
(七) 取得国手资格者,应于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当日,仍持有有效期限 内之身心障碍证明。
(二) 曾获得全国身心障碍者技能竞赛前 3 名之优胜选手,不得再参加同职类 全国身心障碍者技能竞。
(三) 国手选拔赛资格:最近 10 年获得全国身心障碍者技能竞赛前 3 名之未曾代表我国参加同职类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者,可报名参加国手 选拔赛,但其竞赛成绩不列入本届竞赛名次。
(四) 如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未举办或未办理竞赛之职类,则不办理国手 选拔赛;如预为办理选拔赛,但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未举办或未办 理竞赛之职类,则不参加该项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职類。
(五)「电脑操作」职类限制视觉功能障碍者报名,其身心障碍证明所记载的 障碍类别必须为「第 2 类 b210」(或 ICD 诊断 01);「电脑中文输入」职 类限制智力功能障碍者报名,其身心障碍证明所记载的障碍类别必须为 「第 1 类 b117」(或 ICD 诊断 06)。
(六) 本竞赛以具有身心障碍资格者始得参赛,报名时无法提供有效期限(至竞 赛当日为准)身心障碍证明者,应于 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前完成换补 发证并缴交影印本至承办单位,竞赛当日将查验身心障碍证明之有效期 限,未符合规定者不得参赛。
(七) 取得国手资格者,应于国际展能节职业技能竞赛当日,仍持有有效期限 内之身心障碍证明。
四、报名时间:115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至 5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5 时
五、其他相关资讯请参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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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学生实务学习与辅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