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11年4月23日公告,及国立成功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111年5月3日C1110422002号签呈调整实习之相关规范如下:
(一)实习学生报到前应完成COVID-19疫苗第3剂(追加剂)且满14天(含)方可报到实习,并须检附报到前二日COVID-19之PCR检测阴性报告,无须每周定期筛检。
(二)若已完成COVID-19疫苗第3剂接种但未满14天者,除检附疫苗注射证明及报到前二日COVID-19之PCR检测阴性报告外,到院后应每周定期进行COVID-19筛检。
(三)如报到前已完成COVID-19疫苗2剂接种且满14天(含),但尚未符合施打第3剂之实习学生,除检附疫苗注射证明及报到前二日COVID-19之PCR检测阴性报告外,到院后应每周定期进行COVID-19筛检。
二、实习相关措施将依国立成功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规定做滚动式修正,如有不便敬请见谅。
如有疑义,医学生相关请洽国立成功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粘凯雯小姐(06)2353535分机4877;非医学生请洽国立成功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陈均维先生(06)2353535分机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