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110年1月15日林企字第1101710020号函(谅达)续办。
二、为使对林业及自然保育工作有兴趣之大专学生了解政府机关实务工作,本年度提供60个名额至本局及所属机关暑期实习。实习学生不限科系,惟仍须参照各实习项目所订之应备资格或条件。敬请于110年3月26日前将履历资料(如附件,电子档可于本局网站公告下载)缴交至教务处实习组。
三、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及各所属机关将于110年5月15日前,将录取结果及报到事项函知,依通知之时间至实习机关报到、实习。
四、实习生配合事项如下:
(一)本年度暑期实习时程以7月1日至8月31日计2个月为原则,实际则视本局及各所属机关规划。请假时数不得超过实习天数十分之一,超过者取消实习资格;期间之排假、调休,由各指导人员自行调配管理,无故缺席或于实习开始后退出者,将影响贵校后续年度实习申请机会。
(二)暑期实习系为学习性质,提供实习学生了解参与公务机关事务之机会,爰不提供实习津贴。
(三)实习学生个人餐食及交通需自行安排,若实习机关有提供宿舍,应于报名时向各实习机关提出借用申请(详参计画各实习项目内容)。实习期间保险事宜,从各校系实习之规定,若无,则由各实习之机关统一支应。
(四)鉴于过往已获录取复因个人因素取消实习情形甚多,请于申请评估确认可参与之时间及意愿,勿轻易取消实习,珍惜国家资源。
(五)馀如本年度暑期实习生招募作业办法相关内容。
五、囿于人力及资源,如有未获安排暑期实习情事,敬请见谅。
六、副本抄送本局各所属机关,请依时程办理实习学生履历审核、录取通知及实习等事项,并将本局全资讯网及脸书森活情报站之实习生招募公告转贴于贵管网站及脸书粉丝团。
七、检附本年度暑期实习学生招募作业要点1份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