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推动各地方检察署提供大学校院相关科系所在学学生实习观护工作实施方案

法务部推动各地方检察署提供大学校院相关科系所在学学生实习观护工作实施方案 法务部推动各地方检察署提供大学校院相关科系所在学学生实习观护工作实施方案
  • 法务部为推动各地检署提供大学校院相关科系所在学学生利用暑假期间或于学期中实习观护工作,爰订定旨揭方案。
  • 倘有参与实习观护意愿之学生,请于110年3月26日前,协请系所填写推荐表后交由本组,方案内容之疑义,亦请迳洽地检署询问,联络电话详如附件。

附件一、法务部推动各地方检察署提供大学校院在学学生实习观护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二、系所推荐学生实习观护工作推荐表

附件三、110年各地方检察署执行大学校院在学学生参与成年观护工作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