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校院如已确认实习生名单,请于实习生报到前,实习名册请先行送交实习医疗院所,俾利于提供地方卫生机关完成上传作业后,尽速完成 疫苗接种事宜。另针对需至医疗院所实习之医务管理、公共卫生、心理谘商、长期照顾及其他非医事科系之实习生,亦比照办理。
•另考量实习生除医疗院所外,亦可能至药局或其他医事机构、卫生所、护理之家或长照机构等处所实习。针对上述情形,仍请大专校院提前送 交实习生名册予实习处所,俾利依循第一类、第二类或第五类公费接种对象之造册程序,将实习生比照实习处所之工作人员纳入接种对象。
•请各辖区卫生所务必转知辖内院所配合办理并协助将名册上传NIIS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