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试验所-109年实习计画

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试验所-109年实习计画 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试验所-109年实习计画

  1. 接受本项实习之学生必须修读农业相关科系,且已修毕该大学二年级或大学三年级所应修读之农业课程,始具有申请本项实习之条件。
  2. 实习期程以1个月(7月6日至7月31日)2个月(7月6日至8月31日)为限,实习期间不提供学生膳宿、津贴。
  3. 附件所列实习项目,每人最多选择1项。填写需求人数请勿重复计列。各校提列需求合计人数超过本所本年度可提供需求总名额时,将依订有合作备忘录之学校或基于本所业务指导之学生等条件迳行遴选。
  4. 另鑑于国际间COVID-19(武汉肺炎)疫情发展快速且未明,届时倘经中央疫情流行指挥中心公告该疫情进入社区传播阶段或本所启动应变计画,本年度暑期实习将暂停办理,爰请转知学生审慎考量,以免影响相关权益。

    附件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试验所受理大学院校学生暑期实习

    附件二、农业试验所109年可提供大学院校农业相关学系学生暑期实习名额调查表

    附件三、农业试验所109年大学院校学生暑期实习申请动机与预期效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