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修正发布「技术士技能检定及发证办法」部分条文修正

劳动部修正发布「技术士技能检定及发证办法」部分条文修正 劳动部修正发布「技术士技能检定及发证办法」部分条文修正

 一、依据110年1月20日劳动发能字第11005000104号函办理。
 二、若对旨揭修正条文有相关疑义者,请迳洽劳动部窗口蔡孟棻小姐,电话:(02)8995-6130。


技术士技能检定及发证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条文